万福生科案和解金额已达1.44亿元
此时,距离5月10日证监会通报万福生科涉嫌欺诈发行及相关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案才过了二十一天,距离5月20日万福生科案专项补偿基金查询、确认和解阶段开始仅仅十一天。庄穆表示,保护基金公司作为补偿基金的管理人,一切工作以最大限度地维护投资者权益、最广泛地推动适格投资者积极参与为目标。
先行补偿探索和解新途径
万福生科赔偿案作为一个标杆,探索中国式和解新模式,采用“先偿后追”的模式,先行补偿符合条件投资者的损失,避免投资者在维权索赔过程中的茫茫等待。
在以往类似事件中,公众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保护是个难题,现有法规虽然赋予投资者通过民事诉讼手段获得赔偿的权利,但由于诉讼本身尤其是在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方面,对程序、举证等环节要求较为严谨,往往出现耗时长、成本高、举证程序复杂和诉讼结果不确定等情况,最终获得赔偿的投资者比例及获赔金额有限。
一个典型例子就是被称为证券民事赔偿第一案的东方电子虚假陈述赔偿案。从2003年到2011年,7000股民踏上维权索赔之路,涉案标的达4亿多元,全国参与此案的律所多达120多家,历时八年才全部审结——投资者付出巨大的人力物力,经历漫长的煎熬。
职责所在
保护基金“挺身”担任管理人
在万福生科案曝光后,市场一片哗然,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中介机构均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上市公司造假最直接后果体现为对投资者利益的损害。只有更高效更充分地解决投资者利益补偿问题,整个事件才有机会真正得到妥善解决。为此,为搁置复杂的责任认定和划分等问题,避免较长的司法程序,使符合条件投资者的损失得到先行补偿,平安证券主动独家出资3亿元人民币发起设立专项补偿基金,委托保护基金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
庄穆说,保护基金公司作为国务院批准设立的非盈利性机构,接受平安证券委托担任补偿基金管理人,是职责所在。保护基金公司拥有多年风险处置的经验,也拥有人才优势,能胜任管理人角色。
“证监会领导对我们保护基金公司作为管理人的工作很重视,要求一定要办好、办实,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庄穆介绍,保护基金公司对此很重视,公司党委会专门研究对补偿方案的具体落实,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庄穆亲任组长。保护基金公司专门聘请由法律、会计专家等组成的顾问团,对补偿方案及补偿工作中涉及的重要问题,进行充分研究论证。他表示,作为专项补偿基金管理人,保护基金公司在工作中坚持公益性、中立性原则,独立开展专项补偿基金日常管理及运作。“平安证券和保护基金公司之间不是简单的委托和被委托关系。我们不只是管管钱、发发钱那么简单的工作。保护基金公司全程介入,主动参与方案制定、标准确定等工作,其中补偿金额计算、审核是保护基金公司主要工作之一。保护基金公司独立工作,不受任何人干预。”庄穆说,证监会主席肖钢上任以来多次强调,监管部门核心职责就是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基金公司作为补偿基金管理人,必须全面贯彻这一指示精神。
充分补偿
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利益
对受损投资者来说,他们最关心的或许是如何计算补偿金额。不同的计算原则,关乎着投资者补偿金额多少。
“在接受委托后,保护基金公司站在投资者角度,本着独立性、中立性和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利益、最大限度方便投资者的原则,协调平安证券多次修改补偿方案。”庄穆表示,万福生科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具体补偿计算贯彻“充分补偿”原则,对同时符合多种不同情形的投资者,分别计算并按有利于投资者原则确定最终补偿金额。在具体算法选择、公式参数和细节设定等方面,专项补偿基金均做合理的可为投资者带来更优补偿结果的安排。他说,为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利益,经充分研究论证后,补偿方案做了三方面调整,一一得到落实:
一是是否要扣除分红款。2012年6月12日,万福生科每股派发红利0.30元,在计算复权后的成本时,平安证券最初的方案中考虑了分红因素。但是,保护基金公司本着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原则,要求平安证券计算复权后的成本时不考虑分红因素。较原来复权时考虑每股派发红利因素,此项修正使对适格投资者补偿金额增加200余万元。
二是是否剔除系统性风险因素。股价下跌,投资者受损失,如果同期大盘下跌,在计算补偿金额时,是否需剔除系统性风险因素呢?在此前的证券赔偿案中,一般都对系统性风险因素进行剔除。但在万福生科赔偿中,保护基金公司提出不剔除,又为适格投资者争取了实实在在的权益。
三是佣金成本计算。由于近年券商连连开展佣金战,各地区、各个投资者佣金成本并不相同。在佣金战核心城市,佣金费率低的可到万八、万五,甚至是万三,而在一些二三线城市,佣金费率高的需千一、千二,甚至是千三。为让投资者得到更优补偿结果,佣金费率按目前市场最高标准千三计算。
庄穆表示,除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利益,还应最大限度方便投资者,尽量减轻投资者的时间成本和参与的经济成本,让投资者尽快获得补偿。为此,保护基金公司特别注重做好并协调平安证券做好对外公告、信息发布工作,让投资者充分了解补偿相关信息,建立专项补偿基金网,开通免费热线电话,设立专门邮箱,方便投资者咨询、投诉和反映问题,在湖南长沙租了专门场所,现场解答投资者问题。
庄穆表示,为使广大适格投资者尽可能都得到补偿,针对初期补偿工作面临的投资者电话和上网咨询及网上注册人数与预期差距较大的实际情况,保护基金公司主动商请中国证券业协会协调各证券公司“一对一”联系投资者,同时补偿工作组发动工作人员主动联系有线索的投资者。应该说这一工作的效果还是很明显的。
庄穆强调,补偿工作投资者完全是零成本参与。相对于集团诉讼方式维权,一方面,中国目前的法律制度还不支持集团诉讼,另一方面,投资者也要为集团诉讼付出巨额经济成本,例如在美国,集团诉讼律师费,一般是投资者所获赔偿金额的30%。
庄穆说,从目前情况看,证监会所鼓励的利用市场化机制由违法主体先行补偿投资者损失的做法,社会效果、经济效果是极其明显的,舆论和投资者都给予充分肯定。
强化监管
避免类似案件再次发生
肖钢日前表示,要进一步强化证监会“两维护、一促进”的核心职责,即维护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他指出,要把工作重点切实转到加强监管执法,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来,采取一系列配套措施,在人力、物力、财力等各方面予以倾斜,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防范系统性风险,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万福生科赔偿案,就是证监会系统履行“两维护、一促进”核心职责的具体表现。为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基金公司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例如,中国证券业协会协调各券商“一对一”联系适格投资者,中国结算和深交所,也就万福生科投资者补偿事宜相关补偿权派发、投资者网上申报和补偿资金划付,给予全力支持。
“近期,在对万福生科处罚中,保荐机构提出先行补偿方案,取得较好效果。”证监会副主席刘新华说,证监会鼓励利用市场化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对市场违法主体主动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持积极的支持态度。针对当前证券民事赔偿存在的周期长、成本高等不足,要继续探索多元的纠纷解决机制和补偿机制,以市场化,法制化手段,强化市场资本约束、信誉约束和程序约束,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万福生科赔偿案,作为中国式和解新途径的一种探索,能否推广到其他案件呢?业内人士认为,本次平安证券设立专项补偿基金,是为在司法解决途径之外,为投资者提供一个相对更为快速便捷的可选渠道,以使其获得较为高效、依法适额的补偿。此种模式是类似事件解决方向上的新探索。也要注意到,万福生科事件具有其特殊性,其解决方式的可行需具备多方面条件,并非可随意推行于每个个案,应就单个事件具体情况、牵涉主体主观意愿和自身条件进行选择,或在此种模式思路基础上推衍,寻求适合不同个案的具体方案。进一步说,设立专项补偿基金仅是事后补救、减少损害的行为。更根本的,应是强化监管,从源头上避免类似案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