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脱欧后增税是必然选择?
编者按 当地时间6月24日上午,英国公投结果显示多数人赞成英国脱离欧盟。在对英国脱欧公投影响的评估和分析中,作为税务人更关心脱欧一旦成功,将给税收乃至中国税收带来何种影响?本期《财税理论专刊》邀请专家学者对此展开讨论。
在英国脱欧谈判没有结束以前,法律意义上英国并不需要因为公投脱欧而改变税收政策,英国与欧盟的经贸往来也可以照常运行,但这不等于实际上不产生影响。因为脱欧对英国经济负面预期和实际显现的负面结果,都会影响英国政府的税收决策。
近日,英国脱欧事件刷屏全世界,金融市场作出剧烈反应,英镑大幅贬值,英国主权信用等级也遭受标准普尔、惠誉国际、穆迪等世界主要信用评级机构的下调或评级展望由稳定转向负面,公投前预测的英国脱欧可能出现的负面影响似乎正在显现。那么,英国脱欧对税收又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呢?
对此,英国税务海关总署(HMRC)在6月24日就曾发布2016年第42号“关税信息文件”(CIP),针对英国公投脱欧的背景,强调公投对英国与欧盟之间的商品和人员的流动并不会马上产生影响,在《里斯本条约》第50条“退出欧盟”条款被启动以前,英国与欧盟将继续保持正常的经贸关系,英国仍按正常方式参与欧盟的决策;当《里斯本条约》第50条被启动以后,英国才停止参与欧盟的决策,并与欧盟展开脱欧谈判;在谈判结束正式确定英国退出以前,英国仍然适用欧盟法律;而脱欧谈判至少需要2年。
英国首相卡梅伦已明确表示,英国只有到今年10月确定新首相,才能由新首相率领的政府与欧盟展开脱欧谈判。在那以前,《里斯本条约》第50条不会被触发。
这就是说,至少在近2年内,在英国脱欧谈判没有结束以前,法律意义上英国并不需要因为公投脱欧而改变税收政策,英国与欧盟的经贸往来也可以照常运行,不存在法律障碍。
但是,近期法律上没有影响,不等于实际上不产生影响。因为脱欧对英国经济负面预期和实际显现的负面结果,都会影响英国政府的税收决策。实际上,在脱欧公投以前,英国财政大臣奥斯本就表示,为应对脱欧给英国经济的打击,政府将通过增收节支制定一项规模约300亿英镑的紧急预算方案,以稳定公共财政。其增收即增税是计划通过提高个人所得税税率2%~3%以及提高酒、燃油消费税来实现。公投结束后,奥斯本于6月27日的首次公开演讲时再次表示,英国公投脱欧的结果将影响英国经济和公共财政,政府需要对此采取应对措施。6月28日,奥斯本在接受BBC专访时更是明确表示:增税将是必然选择。而面对脱欧公投后的经济疲态,7月3日,奥斯本在接受英国《金融时报》采访时又抛出要将公司所得税税率从当前的20%降至15%,颇吸引世界眼球。
但是,无论是提高个人所得税、消费税的增税计划,还是降低公司所得税的减税刺激方案,都只是奥斯卡抛出的“画中馅饼”,要付诸实施需要面对复杂的立法程序。事实上,英国公司所得税税率近20年来一直在下调,2016~2017年度预算案计划2020年降至17%。如今面对脱欧造成的诸多不确定性,提前抛出不知何时会实施的降至15%的“馅饼”,效果如何值得怀疑。英国目前最大的问题就是不确定性,包括英国政府应对措施的不确定性。但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如果英国脱欧的结果,正如当下发生的那样:英镑贬值,主权信用等级下降,经济出现负面走向,那么,因此带来的损失最终将由纳税人买单。买单的程度取决于脱欧的负面影响程度,而这很大程度上又取决于英国与欧盟的脱欧谈判结果。
英国与欧盟的脱欧谈判,结果其实尚存变数。即使英国最终成功脱欧,谈判结果依然存在不确定性——英国与欧盟将达成何种新的伙伴关系?是成为挪威那样的欧洲经济区(EEA)成员?还是成为瑞士那样的准EEA成员?再或是成为加拿大那样的与欧盟具有比较紧密的经贸伙伴?还是在WTO框架下的普通贸易伙伴?
显然,英国脱欧以后与欧盟关系的不同定位,对英国经济和税收的影响是不一样的。从各方面的分析看,英国退出欧盟,将使英国具有更独立的财税主权,英国的税收政策将不再受欧盟法律约束,未来国内政策的调整会有更大的灵活性,但同时会对英国涉外税收政策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一是关税政策。脱欧意味着英国退出欧盟统一市场和关税同盟,货物和劳务在欧盟成员国之间将不再能够自由进出,届时采取何种关税政策,则取决于脱欧谈判中英国与欧盟经贸关系的定位和具体达成的贸易条件。但不论如何,贸易往来都没有原来方便,对于企业来说,即使不考虑关税因素,跨境贸易的遵从成本也将增加。
二是国内间接税政策。欧盟消费税协调程度比较高,增值税政策也受各种欧盟指令的约束。但税收政策都是通过转化为国内法的方式来体现欧盟的要求的。因此,从法律意义上讲,英国退出欧盟,国内增值税、消费税政策将不再受欧盟法律的约束,至于现有政策是否需要调整、如何调整则是英国可以自主决定的税收主权。有人担心,英国(包括其他成员国)国内增值税法和消费税法根植于欧盟法律,深受欧盟的影响,包括受欧洲法院对税收案件判决的影响,退出欧盟后如何适用值得关注。但笔者认为,这完全取决于国内相关税法修改的意愿和程序,如果短期内不想修改或不便修改,完全可以按现行规定继续如常实施。不过,对于英国与欧盟成员之间的跨境交易,由于如上所说的“关境”的变化,对进出口贸易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征收管理会产生影响,特别是对从事数字产品在线交易的供应商,尤其是小供应商,可能会产生较大的影响。这是因为,对于B2C方式的数字产品在线交易,欧盟从2015年1月1日起就实施“消费地原则”,要求销售给欧盟成员消费者的境外供应商在欧盟进行增值税登记纳税,但为方便欧盟内部管理,欧盟开发了一个叫作“迷你一站式在线申报系统”(Mini-One-Stop Shop online portal, 简称MOSS系统),对于欧盟成员国的企业,可以很方便地通过国内的任意端口进行增值税登记和申报。显然,英国退出欧盟以后,意味着英国纳税人将不能使用该系统,而需要像欧盟以外其他国家的企业那样按欧盟要求在其成员国进行增值税登记纳税。更为突出的是,欧盟2015年数字产品在线交易增值税制度的变化,使本来一些按规定达不到增值税注册标准(如英国为年营业额的8.3万英镑)的微型纳税人产生了(在销售国)缴纳增值税义务。为此,英国实行了特别豁免政策,允许这些未达到增值税注册标准的纳税人享受免税优惠,因此无需通过MOSS系统申报缴纳增值税。但英国退出欧盟以后,此项针对小型纳税人的优惠就难以延续。
三是所得税政策,包括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欧盟对直接税的协调程度没有间接税高,近几年欧盟力推的统一公司所得税税基的协调工作依然阻力重重,包括英国的反对。因此,相比较而言,所得税政策的独立性更强,受欧盟法律约束的程度要低。但由于所得税跨国业务的避免重复征税和反避税问题比较突出,欧盟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协调工作,像母子公司指令、储蓄指令、征管合作指令以及最近新通过的反避税指令等,对成员国所得税制和成员国跨国企业都有重要影响。因此,英国退出欧盟以后,如何实施参股免税政策、利息预得税政策以及税收协定中“利益限制条款”的纳税人身份的确定等方面,可能都会给英国企业带来不便,需要新的双边安排予以衔接。
总之,英国退出欧盟,对经济对税收的影响尚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值得进一步关注。作者: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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